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委对项目编码、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等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现通知如下:
1、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登记事项的通知》(苏建函办〔2015〕39号)要求,5月1日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办事窗口新增工程项目信息编码管理窗口服务坐席A220(电话68505220),负责所有进入市政务大厅申报的工程项目编码及项目登记工作。有类似统一行政服务大厅或加设在政府类似行政服务大厅的各区(园)等,应参照上述做法,统一扎口设立专门窗口把关工程项目编码及项目登记工作。项目登记办理执行属地办理原则,区(园)尚未建立登记办理部门时,可以引导建设方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有类似功能的地点去登记办理。
项目编码及项目登记工作介绍及相关要求:
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要求,5月1日起,施工合同备案由施工企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备案(涉密工程除外),江宁、高淳、溧水、浦口、六合五区由各自建工(住建)局分别进行属地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主城六区的房建工程由建管处,市政工程由市政管理处,装饰工程由装饰办,园林工程由园林处分别进行合同备案管理。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以及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先查验施工合同备案情况。省住建厅关于合同备案的文件及培训课件见附件。
3、现行的施工许可系统于5月10日晚进行升级切换,5月11日起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先完成项目登记编码工作和合同备案工作。省住建厅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文件见附件。
联系人:南京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 曹磊 84494530
南京市住建委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