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现将2015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各地应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分解任务,制定本地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按市区、辖县(市)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二、切实做好统计工作。要强化对建筑节能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善于应用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当地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建立建筑节能统计联络员制度,省市县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期完成数据汇总上报。统计内容包括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及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分解完成情况,采取联网填报和邮寄方式上报。各省辖市要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任务分解目标完成情况上报我厅。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给予通报批评。
三、定期开展信息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季度对省辖市建筑节能分解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对县(市、区)的监管力度,确保完成各市工作目标任务。
联系人:王乐,联系电话:025-51868675
E-mail:13914716060@163.com
附件:1、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表;
2、任务分解方案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