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招办(2014)9号
各市、县(市、区)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我办于2014年9月对《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V3.0》(以下简称“新标准”,见附件),用于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平台、工具、计价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经研究,决定新标准定于2014年11月15日起开始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标准的执行时间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全省从11月15日起分三批执行新标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执行地区:扬州、淮安、宿迁、泰兴地区,2014年11月15日18时启用切换为新标准。
第二批执行地区: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镇江、泰州地区,2014年11月29日18时启用切换为新标准。
第三批执行地区:苏州地区2014年12月31日18时启用切换为新标准。
以上地区均包含本市及所属县区。
二、关于执行新标准的有关要求
1、新标准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描述建立。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后缀为13jz,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后缀名为13jt,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后缀名为13jk。
2、执行新标准后,在切换时间节点之后制作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答疑工程量清单文件、投标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文件一律应使用新标准。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限制使用原标准制作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jszb)导入及上传,并提示“江苏省已启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V3.0》,请升级您使用的造价软件,生成后缀名为13jz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3、执行新标准后,在切换时间节点之前使用原标准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文件),相应的答疑工程量清单文件、投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清单文件应使用原标准制作。各地平台应做兼容处理,开标时使其能正常导入,不影响开评标活动。
4、新标准发布后,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地切换时间安排及时做好相关软件及招投标文件的版本调整,提前对用户(招标方和投标方)发放新版软件,未能按新标准制作的招投标文件将于系统切换后无法生成发布。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V3.0》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