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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开展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同额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2014-04-21 14:36:02

    关于2014年开展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同额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2003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营业额百名排序的通知》(中设协字[2003]第25号),并同时发布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营业额百名排序暂行办法》,开始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营业额百名排序工作(以下简称“百名排序”)。11年来,百名排序工作已成为展示各地方、各部门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龙头企业发展状况的一个窗口,为协会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对《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营业额百名排序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请各申报企业和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http://www.china-epc.com)下载《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同额百名排序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排序办法》),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并按照《排序办法》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委托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以下简称总承包分会)负责“百名排序”的具体组织工作。
      2、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分别向有关会员单位转发本通知(亦可请企业从“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本通知),发动本地区、本部门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企业参与申报。
      3、地方或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未组织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向总承包分会申报。
      二、参加“百名排序”企业的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甲(或乙)级资格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甲(或乙)级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或乙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以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绩突出,均可申报参加“百名排序”。
      三、申报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 
      四、申报方法
      1、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从导航栏上的“企业排序”,进入“企业申报”,了解具体要求。注册后按照提示在网上填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同额百名排序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一)。
      2)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报表(表二)。
      3)工程总承包情况报表(表三)。
      4)专项承包情况报表(表四)。
      5)岩土工程治理情况报表(表五)。
      6)排名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明细表(表六)。
      7)排名年度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明细表(表七)。
      8)排名年度实施的专项承包项目明细表(表八)。
      9)排名年度实施的岩土工程治理项目明细表(表九)。
      2、打印填报的“申报表”,报本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
      3、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上提交本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的“申报表” 电子文档。
      4、将经企业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报表”以及企业持有的勘察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复印件邮寄至组织申报的地方或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同时报送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5、各有关地方和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五、排序与批准发布
      1、总承包分会秘书处对各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和勘察设计单位报送的“申报表”进行审核确认,以“申报表”电子文档为基础,建立“百名排序”数据库。必要时将有关数据提交地方或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进行复核。
      2、总承包分会根据汇总数据提出排序结果,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并正式发布。
      六、其他事项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不对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未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推广、宣传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
      2、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应涉及按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项目信息。
      3、申报企业排名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申报2014年“百名排序”的企业首次登陆网站进行“企业申报”时,均须先注册(往年“百名排序”注册内容已经失效),注册时“单位名称”应为申报企业的现名称,并完整填写。首次注册后,再次登录时作为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即可。
      七、联系方式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玉红 王晓伟
      电 话:010-64827416
      传 真:010-64827416 010-64820656 
      网 址:http://www.china-epc.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 码:100101
      附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合同额百名排序办法(2014年修订)(请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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